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接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委托方希望定制符合自身需求的木工家具,承接方具备相关的设计及生产能力,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定制化木工家具加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委托方与承接方在设计、生产与交付定制化木工家具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到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
第二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委托方有权对家具设计、规格、材质等提出具体要求,承接方应根据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并反馈。
2.1.2 委托方应保障所提供的原材料、品牌信息合法有效,并负责任何因提供虚假信息引起的后果。
2.1.3 委托方需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2.1.4 委托方应提供合理的协助,如设计确认、样品审查等,确保承接方顺利进行生产。
2.2 承接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承接方有权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完成后及时将设计方案交付给委托方。
2.2.2 承接方负责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家具的生产,并确保所用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标准。
2.2.3 承接方需在规定交付期内完成家具的交付,并及时通知委托方进行验收。
2.2.4 承接方应给予委托方合理的售后服务,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 合同条款
3.1 设计与确认
3.1.1 双方同意,承接方应在接到委托方的具体需求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方案。
3.1.2 委托方应在收到设计方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需修改,双方应友好协商,承接方有责任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
3.2 生产与交付
3.2.1 承接方应在设计方案确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并于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交付给委托方。
3.2.2 所有交付的产品需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标准,若委托方在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承接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3.3 付款条款
3.3.1 委托方应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总价款的______%,作为定金,剩余______%在交付时支付。
3.3.2 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 违约责任
4.1 如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未履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2 若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承接方有权暂停后续的设计和生产,直至收到款项。
4.3 若承接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生产并交付,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接方承担因延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5.2 任一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说明理由。
5.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6.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与承接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以下为签字部分)
委托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承接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