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武汉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光谷大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武汉市某电子产品加工厂
地址:武汉市汉口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0
鉴于甲方需要委托加工电子产品,乙方具备相关加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电子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将其指定的电子产品委托乙方进行加工的相关要求和条款,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加工内容
1. 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及规格:
(1)产品名称:电子控制板
(2)规格:型号XYZ,尺寸200mm x 100mm x 20mm,含焊接元件和组装。
2. 加工数量:富含良品比例不少于95%的前提下,初始订单为1000套,后续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加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对乙方的加工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提供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技术文件,确保乙方的加工能顺利进行。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提供样品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方可进行大批量生产。
4.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为约定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 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加工任务,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加工,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4. 乙方应提供加工明细和报告,及时向甲方反馈加工进展情况。
第五条 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加工费用:根据每套电子控制板的加工费用为100元,整体加工费用为100000元。
2. 付款方式:甲方需在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额的30%作为定金,其余款项应在乙方完成加工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逾期未支付款项,甲方应按每日0.5%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与方法
1. 乙方在完成加工后应将成品送交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良品率要求不低于95%。
3. 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或替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加工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数量乘以加工费用的10%计算。
3. 若甲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索赔,则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包含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续签,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协商确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双方均应予以遵守。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需以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