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提供电子产品的组装加工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路板、配件、外壳及其他相关电子组件。
1.2 “加工服务”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电子产品进行组装和测试的所有服务。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的电子产品进行组装。
2.2 加工的具体规格、技术要求、数量和交付时间应另行确认,并形成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3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及时提供所需的原材料和配件,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组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加工,并监督加工进度。
(2) 甲方应按时支付加工费用,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工具及信息。
(3) 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加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服务。
(2) 乙方应确保加工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3) 乙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责。
第四条 加工费用及支付
4.1 加工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附件中明确。
4.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乙方完成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4.3 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用的,应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交付及验收
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将加工完成的电子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
5.3 若甲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加工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按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产品送达。
6.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持续时间为三年。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8.3 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则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0.3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