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乙方(加工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定制化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质检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产品”指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和加工的特定电子产品。
1.2 “设计阶段”指甲方与乙方沟通确定产品规格、功能及外观的过程。
1.3 “生产阶段”指乙方按照约定的产品规格进行产品制造的过程。
1.4 “质检服务”指乙方对完成的产品进行的各类质量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约定标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及质检。
2.1.2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技术要求及相关信息,以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2.1.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2.1.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若发现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更换。
2.1.5 甲方应对乙方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给予支持。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必要资料,以进行产品的设计和开发。
2.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方案进行产品的工艺设计及生产。
2.2.3 乙方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承担产品的质检责任。
2.2.4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告生产进度,及时沟通可能出现的问题。
2.2.5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设计开发
3.1.1 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包括产品需求、设计概念、功能描述等信息的详细方案。
3.1.2 乙方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确保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反馈进行相应修改。
3.1.3 最终设计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入生产阶段。
3.2 生产加工
3.2.1 乙方应在设计方案确认后,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表开始生产。
3.2.2 乙方需保障生产所需材料的质量,应使用合格材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2.3 乙方需提供生产进度报告,如遇重大变更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
3.3 质检服务
3.3.1 乙方应在生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
3.3.2 检验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3.3 如产品在检验中未能通过,乙方应负责相应的返工或重制。
3.4 费用及支付
3.4.1 合同总金额为【金额】人民币,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例如30%预付款、70%交货前支付等】。
3.4.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3.4.3 最终产品交付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
4.3 如乙方延迟交货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合同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交付及付款完成之日止。如需延期,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