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电子元器件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电子元器件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需对其所采购之电子元器件进行精密加工,乙方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与资源,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电子元器件精密加工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1. 电子元器件:指甲方提供的所有需要进行精密加工的电子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电阻、电容、集成电路等。
2. 加工服务: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与标准,为甲方所提供的电子元器件进行的各类加工服务。
3. 成品:指在乙方进行加工后符合甲方要求的电子元器件。
第二条 合同的目的与范围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在电子元器件精密加工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和相关条款。适用的加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电子元器件的切割、磨削、抛光、涂层及相关处理。
2. 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与保证。
3. 加工完成后,成品的包装与运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与数量,要求乙方进行加工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加工费用,且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4)甲方应允许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沟通与协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标准,对甲方提供的电子元器件进行加工;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工,并向甲方交付成品;
(3)乙方应对其进行的加工服务承担质量责任,确保成品符合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 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加工费用的计算应依据双方约定的单价以及相应的加工数量进行。
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为总费用的30%。
3. 剩余的加工费用应在乙方完成加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4. 甲方如逾期支付,将按逾期金额的5%每天计算违约金。
第五条 加工质量标准
1. 乙方应确保所有成品符合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与质量规范,并满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 甲方有权在成品交付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发现成品存在质量问题,水准低于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或者进行合理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2.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加工,直至收到应付款项为止,且甲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加工,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加工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3. 若因乙方提供的加工成品未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返工或更换的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法规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立即恢复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后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