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与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与施工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施工
1.2 项目地点:[具体地址]
1.3 合同金额:[具体金额]
1.4 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计、植物配置、景观小品设置、水体构建等。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协助;
2.1.3 甲方应在工程开始前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图纸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2.1.4 甲方有权随时变更工程设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修改造;
2.1.5 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报酬及相关款项;
2.2.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施工规范;
2.2.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2.2.5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必要的保修与维护,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总价为:[具体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
3.2 付款方式:
3.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2.2 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总价的40%;
3.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30%。
3.3 款项支付应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条 工程进度与竣工验收
4.1 工程工期为:[具体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 乙方应根据约定的工期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甲方确认后进行实施。
4.3 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入后续保修阶段。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责任:
5.1.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逾期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1.2 若甲方无故中止施工,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作为补偿。
5.2 乙方违约责任:
5.2.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2.2 若乙方未按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乙方应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6.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
6.3 一方在重大违约情况下,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释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