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城市公园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或坐标]。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内绿化植物配置、土壤改良、植物栽植、园路、休息设施、景观小品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2.2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的20%作为尾款。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日期]。
3.2 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竣工期限]日历天内完成。
3.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
(2)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料,保障乙方的工程实施。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收取工程款项。
(2)负责工程的全面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施工标准、行业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于[验收期限]日内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验收报告。
第六条 变更与解除
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内容或合同条款,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6.2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
第八条 保修
8.1 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8.2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进行修复。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其他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公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