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上海华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乙方(承包方):上海兴盛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鉴于:
甲方为承接位于上海市中心的商业综合体进行装修工程的发包方,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与资质,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对双方在本次装修工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1 工程名称:上海市中心商业综合体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上海市XX区XX路XX号商业综合体。
1.3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修、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施安装、水电工程、弱电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规范
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装修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标准。
2.2 乙方须严格遵循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如需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3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第三条 工期与进度
3.1 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总工期为XX天。
3.2 乙方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商业运营。
3.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工期的调整事宜。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4.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万元(小写:¥XXXX0000元),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4.2 付款方式:
4.2.1 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4.2.2 工程过半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4.2.3 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4.3 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X天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1.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5.1.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支持。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项的支付。
5.2.2 乙方应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确保施工安全。
5.2.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设备清单,并应确保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完工部分合同总价的每天0.5%作为违约金。
6.2 甲方若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0.5%作为违约金。
6.3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7.3 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应在工程未完工前提出,涉及金额的调整应在合同价款范围内进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争议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