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 发包方拥有城市公园的管理和开发权,具备绿化工程的建设需求;
2. 承包方为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拥有丰富的绿化工程施工经验;
3.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的标的是: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负责城市公园的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草坪、花坛、树木种植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与养护。
1.2 具体工程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说明》。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依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及结算清单进行结算。
2.2 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署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过半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中期款;
(3)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尾款。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工期共计_____天。
3.2 如因天气、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4.1 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确保承包方的正常施工;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对承包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意见。
(4)提供必要的建设资料和施工图纸,并协助承包方的工作。
4.2 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进行施工;
(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定期向发包方汇报工程进度,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4)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承担因施工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所有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5.2 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保障资料,并对所施工的绿化工程提供至少一年的养护服务;
5.3 发包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承包方有权利向发包方索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利率为每天万分之五;
6.2 若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需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6.3 若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施工质量标准,需自费进行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双方应及时协商,免责条款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 其它条款
7.1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均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2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7.3 本合同的附件(如施工图纸、进度计划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因合同引发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承包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