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就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点:市中心某某区域。
1.3 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区域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
2.2 支付方式: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款项:
2.2.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2.2 工程进行到5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中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要求。
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图纸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合法性。
3.3 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3.4 甲方应保证工程的质量要求,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4.2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收取施工款项。
4.3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4 乙方需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包括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
第五条 工程时间
5.1 工程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
5.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5.3 工期延误的处理: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予以合理延长,但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如需对设计或工程量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
6.2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应双方协商确定,工期也应适当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
7.2 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违约金。
7.3 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2 双方可基于协商一致、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8.3 在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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