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在其管辖的城市公园内进行景观绿化工程建设,乙方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本工程为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植栽、园路铺设、景观小品建设等。
1.2 具体工程内容应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操工内容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本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行至50%时,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30%。
2.2 甲方在乙方提交相应发票后按上述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应支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总工期为_____________天。
3.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强制措施等)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适当顺延工期。但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2)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款;
(3)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4)如发现乙方的施工不符合设计方案及质量标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约定时限完成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3)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4)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移交至甲方。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所实施的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5.2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若未按时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 因违约方的原因造成的合同变更、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追求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合同的修改、补充均须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