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方”)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为“承包方”)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鉴于:
1. 发包方作为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公园的绿化规划及设计工作;
2. 承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担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施工及后续养护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具体地址)。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施工、植物种植、灌溉系统安装、景观小品建设等。
4. 工程范围:具体以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 支付方式: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保修责任后,支付剩余10%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五日内退还。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及支持;
(3)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调整,须及时与承包方沟通并形成书面协议。
2.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并达到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
(2)有权向发包方要求支付已到期的合同款项;
(3)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不得违反环保规定,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文明。
第四条 工程进度与竣工验收
1. 工程开始日期:_______。
2. 工程完工日期:_______。
3. 承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协商解决方案。
4. 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发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第五条 养护服务
1. 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后,承担为期______年的养护服务,包括:
(1)植物的定期浇水、施肥、修剪等;
(2)病虫害防治措施的实施;
(3)对景观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 如承包方未按约定进行养护,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对承包方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均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承包方未按时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 如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承包方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款项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