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甲方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乙方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为城市公园绿化项目,包括植物种植、草坪铺设、景观小品建设等内容(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点为:[具体地址]。
1.3 工程的完成时间为:[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合同总价](小写:¥[合同总价数字])。
2.2 根据工期及工程进度,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款项;
(3)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并要求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调和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物料损毁及设备损坏依法承担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标准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应付款项;
(3)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5)乙方须按照项目要求,妥善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问题。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4.3 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5.2 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5.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5.4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竣工并履行完毕。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