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上海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XXXXX路X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乙方(承包方):上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XXXXX路X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海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绿化施工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海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绿化施工项目
2. 工程地点:上海市XXXXX区XXXXX路XXXXX号
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养护管理、绿地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等。
4. 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需在90日内完成全部绿化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与甲方确认。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2. 甲方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
3. 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中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
5. 所有款项在支付时均需附带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
2. 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信息,确保乙方顺利开展施工。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乙方的资金流动。
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安全保障,确保施工安全。
5.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按时完成工程。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优化施工方案。
3.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确保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应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进货渠道及质量证明。
5. 乙方应在工程完成后,负责进行植物的养护和管理,确保绿化效果。
五、合同变更
如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而需变更合同条款,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款项、生产损失、合理支出等。
3. 若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根据延误天数,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处以违约金。
4.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日计算,违约金为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
七、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 乙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以下为合同附件部分,包含工程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