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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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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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施工及相关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商业区XX路XX号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本合同涵盖以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商业综合体主体结构的建设;
(2) 内外装修工程;
(3) 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等专业工程;
(4) 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与安装。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辅助服务,包括咨询、设计调整、现场管理等。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1) 签署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30%作为尾款。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工期共计__天。
4.2 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因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署变更协议。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5.3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5.4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的设计、图纸等文件。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6.2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项。
6.3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境等问题负责,确保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
6.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与甲方的密切沟通,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7.3 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施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且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7.4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的任何变更应双方书面确认。
8.2 任一方均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解除合同:
(1) 由于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影响正常履行;
(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8.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结清已发生的款项,互不追求非因违约方的额外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