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在【签署地点】签署。
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甲方需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公园进行绿化工程,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本工程为城市公园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本项目的具体位置为【具体位置】。
1.3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植物栽植、草坪铺设、灌溉系统安装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本项目的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预付款金额】元。
2.3 剩余款项将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第一阶段款项(工程完成30%时):人民币【第一阶段金额】元;
(2) 第二阶段款项(工程完成60%时):人民币【第二阶段金额】元;
(3)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尾款金额】元。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用地及便利条件;
(3)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
(4) 甲方应对在施工场地内的乙方人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施工安全。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约定获得工程款项;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开展施工;
(3) 乙方应自负施工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工程进度及验收
4.1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具体时间】内开工,并按照约定工期完成施工。
4.2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竣工申请后【具体时间】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4.3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具体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逾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应赔偿乙方应收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 甲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或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工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时开工或完工,逾期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应赔偿甲方损失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 乙方施工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且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合同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时间】通告对方,并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6.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合同部分或全部的解除。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因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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