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提升城市公园的整体美观和使用功能。
二、合同范围
1.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指定的城市公园的景观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
2. 所涉及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方案设计、种植设计、景观小品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绿化养护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和施工费;
3. 甲方应当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的场地、资料和图纸,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4. 甲方应当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设计费和施工费:
- 设计费:壹万人民币(¥10,000);
- 施工费:贰拾万人民币(¥200,000);
2. 乙方应当认真组织设计及施工工作,确保所交付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 乙方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需定期向甲方汇报进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签署变更协议。
五、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金额为:贰拾万人民币(¥200,000);
2. 支付方式如下:
- 设计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施工费用在施工开始前支付40%,其余60%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工程进度与验收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 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书面通知,乙方应及时整改。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设计及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具体金额为未完成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书面同意;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可因不可抗力提出解除合同,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九、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项目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所有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