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在其所拥有的土地上进行公园景观设计及建设,乙方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设计与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设计及施工、设施(如健身器材、休闲座椅、公共厕所等)的安装、园路及水系的建设等。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元)。
2.2 付款方式为:
2.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2.2 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2.3 工程完成后,保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2 甲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必要资料、信息及场地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确保工程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确保甲方了解工程实施情况。
4.3 乙方应保证其承包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确保安全和质量。
4.4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
5.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
5.3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6.2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4 因不可抗力外的因素导致的损失,责任由发生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须征得对方同意。
7.2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7.3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工程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乙方应退还甲方未支付的款项。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8.2 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