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987654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某市新建住宅小区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市新建住宅小区土建与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小区
1.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土建工程10000平方米,装修工程2000平方米。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外立面、内墙、地面、天花板、门窗等全部项目。
2.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提出合理要求和修改意见。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各类支持。
3.3 甲方需在施工前提供相关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其他必要的资料,保证乙方顺利开展施工。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设计图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施工质量,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
4.3 乙方有义务按期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和阶段性验收申请,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验收工作。
第五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5.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具体款项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5.2 付款节点:
(1)开工前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完成土建工程的50%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
(3)工程竣工且通过验收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40%。
5.3 所有款项支付应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期
6.1 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竣工日期为开工后180日。
6.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可酌情延长工期。
6.3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日工程总金额的千分之一。
第七条 工程质量标准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
7.2 甲方有权在工程竣工前进行阶段性验收,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施工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8.3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在发现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变更时,任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9.3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的相应工程款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款项结清为止。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