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在(具体地址)建设城市综合体项目,乙方具有相关的工程承包能力和资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项目地点:(详细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及绿化工程。
1.4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及建设面积(如适用)。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
2.2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比例%)。
(2)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实施进度,甲方按照每阶段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款项,具体支付条件见附录一。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最后的尾款。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提供工程所需的设计资料、施工图及相关资料。
(3)对承建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如发现工程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5)在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中,甲方应及时作出合理决定。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项目。
(2)在施工期间,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施工质量,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
(3)接受甲方对工程的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的相关报告。
(4)应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及时支付。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乙方应负责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甲方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变更并生效。
4.2 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变更应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5.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5.2 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5.3 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的,除承担整改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相应损失的赔偿。
6.3 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违约,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7.2 任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