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欲建设新城市综合体,乙方具备相关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综合体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服务(以下简称“工程”)。
1.2 工程内容具体为:项目地点、规模、功能及设计要求等,详见附件《工程设计方案》。
1.3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具体支付方式及节点在后续条款中详细说明。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契合工程需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障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
(3)对工程的设计方案有审核权,需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4)在施工过程中,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施工。
(5)接受乙方按约定时间、质量标准完成的工程,及时进行验收。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设计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维护服务。
(2)在设计阶段,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
(3)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的各项规定,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工程进展报告和现场情况说明,确保信息透明。
(5)施工完成后,负责对工程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工程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及时协商确定延期事宜,且不视为违约。
3.2 工程款支付
(1)甲方应按照以下安排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首期款: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
- 中期款:工程进展至50%时,甲方支付总金额的40%。
- 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2)乙方应在收到每期款项后出具相应的收据。
3.3 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设计与施工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乙方应及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3)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3.4 后期维护服务
(1)乙方承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为期【维护期】的免费维护服务。
(2)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及相关设施的保养。
(3)维护期结束后,如需继续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由于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4.2 甲方若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需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工程,需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工程总金额的每日0.5%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5.2 任何一方有权在遇不可抗力事件时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5.3 合同解除后,各方应及时做好未履行义务的清算和处理,互不承担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进一步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后的义务完成后终止。
7.2 合同附件(如项目设计方案等)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但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乙方各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