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XX市中心XX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
乙方:XX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市工地口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987654321
鉴于甲方需在XX市中心区域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能力和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本合同所涉项目为XX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具体位置为XX街道与XX街交叉口)。
1.2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楼、停车场、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1.3 工程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壹亿圆整(¥100,000,000),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五条。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2.1.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施工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2.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2.3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2.4 乙方应保证施工队伍具备合法资质,并为其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安全保障。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圆整(¥100,000,000),具体支付方式按以下约定如下:
3.1.1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0%。
3.1.2 工程进行到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3.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
3.1.4 预留5%的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2 工程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0日内开工,整个工程应于签署后12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3 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管理法规的标准和甲方的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4 工程验收:竣工后,甲方应在15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相关竣工资料,若检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
4.1.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款,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可向甲方每日收取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1.2 甲方如未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乙方违约责任
4.2.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工,甲方有权按延期工期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收取合同价0.5%的违约金。
4.2.2 若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或重新施工,且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生效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终止。
5.2 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合同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