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住宅小区的管理方,为保证小区的园林绿化质量,提升住户的居住环境与生活品质,特此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在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维护服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小区内园林绿化设施的完好、美观与持续维护。
第二条 合同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小区内的园林绿化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
2. 绿化带、花坛、草坪的日常管理。
3. 园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喷灌系统、园路等。
4. 绿化养护记录的建立与报送。
5. 节假日、特殊天气的园林应急处理。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园林绿化维护资料和信息。
(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水源、电源等。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时间进行园林绿化维护。
(2) 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乙方应当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如因其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乙方应依法执行园林绿化维护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本合同园林绿化维护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所有款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服务期共计______个月。
2. 合同期满,双方意向续约的,应于期满前30日进行书面通知协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文件。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