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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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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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城市公园绿化与景观美化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本合同所指的城市公园绿化与景观美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位于 的公园,主要包括绿地种植、园路建设、景观小品、休闲设施布置等内容。
1.2 工程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具体投资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2.1.3 甲方应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实施工程。
2.1.4 甲方应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5 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有责任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环境的合理性。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得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2.2.2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2.3 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和执行。
2.2.4 乙方应自负施工安全责任,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2.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调整。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工程实施期限
3.1.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工程款支付
3.2.1 工程款项的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3.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3.2.3 随后,按阶段完成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3.2.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3.3 工程变更
3.3.1 如因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3.3.2 工程变更造成的费用和工期调整,双方应协商确定。
3.4 工程质量标准
3.4.1 乙方承诺施工工艺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4.2 工程验收时,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标准及规定进行验收。
3.5 保修责任
3.5.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不少于两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3.5.2 保修期外的维修,由甲方承担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
4.1.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必需资料,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天,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4.2.2 施工质量未达标,乙方负责重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加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2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需经双方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