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欲对城市公共绿地进行景观改造,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承包方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城市公共绿地景观改造项目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本合同涉及的工程为城市公共绿地景观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绿地规划、植物配置、步道铺设、水体景观及其他相关设施。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2)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3)保证及时支付施工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
(4)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结果。
(5)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施工内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协商。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2)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质量报告等相关材料。
(3)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如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应合理提出施工方案和费用调整方案。
(5)享有按时获得工程款项的权利,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
第三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数额以双方签署的工程预算为准。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总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总款的40%。
(3)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应支付剩余30%。
3.3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 工期及延期
4.1 工期:本项目的施工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工期相应顺延。
4.3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
5.1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且满足设计要求。
5.2 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5.3 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3 任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因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7.2 如一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
7.3 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