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鉴于发包人拟在城市核心区域建设综合体项目,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
1.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商业区、办公区、居住区及配套设施。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设施安装、景观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
第二条 工程造价
2.1 工程造价:本合同所涉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具体由双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变更费用进行结算。
2.2 付款方式:发包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3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进度达到7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保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2)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或变更的责任。
3.2 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2)在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主要责任,并应自行承担因施工导致的一切损失;
(4)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及项目进度,若需调整,应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同意。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合同的工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2 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双方应协商一致进行工期调整。
第五条 验收标准
5.1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及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5.2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直至全额支付。
6.2 若承包人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工期延误,且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劳动安全与环保
7.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文明。
7.2 承包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书面协议确认。
8.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解除合同或重新确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