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
甲方:(项目发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为确保城市公园景观绿化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景观绿化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
1.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种植、园路铺设、景观小品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设计方案及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的生效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3 合同期内,如需延长或缩短,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施工款项。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与信息,确保乙方顺利实施项目。
3.4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需变更设计或施工作业面,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依规开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做到信息透明。
4.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保护。
4.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5.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过半,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中期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尾款,尾款应在乙方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任何一方需对工程变更进行申请时,应书面通知对方。
6.2 工程变更的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在变更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
6.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双方应及时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7.2 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10%作为违约金。
7.3 乙方未按期限交付工程或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需承担因工程延误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
7.4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附加条款
9.1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由双方书面确认。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日期:
【以上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城市公园景观绿化项目实施协议》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