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鉴于甲方为城市商业大楼的建设单位,乙方具备承接城市商业建筑工程施工及装饰服务的资质,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装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商业大楼施工及装饰。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公共设施的安装及其他相关工作。
1.4 工程期限:自[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总工期为[工期天数]天。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验与监督。
2.1.2 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3 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资料及相应的配合。
2.1.4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及时通知乙方。
2.1.5 对乙方平均负责期间所造成的工地安全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有权按合同约定获取工程款项。
2.2.2 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2.2.3 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2.4 对本协议相关的施工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资质与技能。
2.2.5 提供必要的工程保险,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3.1.1 工程总款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支付方式为:
第一期:开工前支付总款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主体结构完成后支付总款的40%。
第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30%。
3.2 工程变更:
3.2.1 若甲方需要变更工程范围或设计,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工期及工程款金额。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工期延误:
3.3.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3.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则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日利率为0.05%的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成。
4.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工程,除需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在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变更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及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及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