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XX市政府
地址:XX市中心XX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承包方):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市南区XX大街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双方意愿,现就XX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XX市中心XX路与XX街交叉口。
1.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XX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停车等功能区。
二、合同范围
2.1 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装饰、机电、给排水等所有施工内容。
2.2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相关图纸及设计文件、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配合。
三、合同工期
3.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2023年X月X日。
3.2 工程完成日期为:2024年X月X日。
3.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10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四、合同价款
4.1 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万元(小写:¥XX,000,000),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承包费用。
4.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节点支付合同价款:
(1)签署合同后支付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总价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20%;
(4)保留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支付。
五、工程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包款项;
(3)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配合;
(4)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款项;
(2)应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3)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4)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款项的,需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总额0.5%的违约金,并承担拖延期间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进度的,每延误一日需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7.3 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未能整改,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可协商解除合同。
8.3 任何一方侵犯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求相关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与其他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且双方结清所有款项为止。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并接受上述合同条款,特此签署。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