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市中心建设发展公司
地址:某市某路123号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街456号
联系电话:987-6543-2101
鉴于甲方希望在某市中心建设商业综合体,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以下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以下词语的定义如下:
1.1 “工程”指的是本协议所述的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1.2 “合同价”指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工程总承包费用。
1.3 “工期”指乙方承诺的完成整个建设工程所需的时间。
1.4 “完工验收”指甲方对工程的最终验收。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场地及图纸。
2.3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对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并在现场检查中提供必要的支持。
2.4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收取工程款项。
3.2 乙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按照项目设计和技术规范完成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3 乙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设备,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4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并在遇到阻碍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 合同条款
4.1 合同价
4.1.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大写:XXXX万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1.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4.1.3 工程完成后,甲方在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2 工期
4.2.1 工程的开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工期为XX个月,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4.2.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4.3 质量标准
4.3.1 乙方承诺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工程竣工时须满足甲方的验收标准。
4.3.2 甲方在工程验收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整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款的日千分之一计算。
5.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5.3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诉讼费用。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的生效还需经甲方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法律。
7.2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8.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
8.2 本合同共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某市某地